韩某诉兴平市技术监督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11月4日,兴平法院副院长袁彩梅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在合议庭法官的努力下,该案调解成功。 韩某在兴平市技术监督局担任门卫十年之久,离职后,诉兴平市技术监督局,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解决养老保险等三项费用。 庭审后,在双方均表示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合议庭法官本着“司法服务大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希望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体谅,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11月12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兴平市技术监督局补偿韩某14000元,纠纷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兴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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