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央政法委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11月10日《人民公安报》 长期以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困扰政法机关的重大难题,一些地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发,缠访、闹访、越级上访事件时常发生,基层公安、法院机关不得不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处置,尽管费力不小,但效果甚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信访人法律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殊不知,不少案件不通过法律渠道上访次数再多也是难以得到解决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是破解信访难题,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重要途径和制度保障。 该《意见》对律师为什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其任务、原则和方法,政法机关对律师的保障以及对律师的要求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就是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遵循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原则,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司法裁判文书,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尤其对于经常缠访、闹访不信法的人,根据信访人和信访案件实际,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耐心地给予评析案件、释法析理、情绪疏导、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帮助申请救助等各种方法,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这对信访人来说,真是莫大的幸事,应当积极欢迎和配合律师,依法处理案件。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各级政法机关来说,自身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担子更重了,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律师的工作,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阅卷、咨询了解案情等便利条件,保障律师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公安、法院、检察院要立足本职,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处理工作,对以往自身办理的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涉法案件,应当勇于纠正,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我们相信,经过政法机关和律师的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将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化轨道,从根本上破解信访难题,彻底改变信访混乱现象,实现由“乱”到“治”便指日可待。(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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