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了,这笔钱终于要回来了”,调解室传来厉某的连声道谢。案子解决了,来自山东的厉某回到山东后,制作了一面写有“亲民司法秉公办案 为民解忧法律卫士”的锦旗邮寄至安次法院,以表示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原告厉某为山东某地接旅行社负责人,负责山东方面游客的接待工作。被告姚某、赵某夫妻二人在廊坊地区负责旅游同业工作,原被告系旅行社合作关系。2016年至2019年合作期间,被告夫妻二人收取廊坊各地旅行社招徕的散客,组织出车,拼团去往山东,原告厉某负责接待工作,产生的住宿、景区、餐饮等费用,本应一团一结,被告姚某、赵某夫妻一直拖欠结款。厉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安次法院。
案件受理后,柴清暄法官与团队人员沟通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决定组织庭前调解。此时,书记员王晓羽主动请缨对案件进行调解。王晓羽充分发挥书记员在案件中与当事人接触时间最早,接触时间最多这一特点和优势,以及对案情的了解和优先接触当事人建立起来的信任,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进行分别调解,通过释法理、摆道理等多种调解方式,最大程度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就这样,通过从上午9点到下午1点近4个小时的努力,姚某、赵某终于同意偿还厉某的欠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就此了结。
案件最终和解,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也使矛盾得到最好的解决,真正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撰稿人:计晓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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