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我愿意跟你们回湖南,我真的很开心哦。你们穿警服好帅呀,我长大后也要当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我要去抓坏人!”小男孩朱某某牵着汝城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脸上洋溢着开心且坚定的笑容。 这是汝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的情景。近日,汝城法院执行局干警远赴江西南康,顺利将婚生小孩朱某某交由申请执行人朱某杰直接抚养。 原告邓某某与被告朱某杰因感情不和,2019年3月13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儿子朱某某由原告抚养。法院判决1.准予双方离婚;2.儿子朱某某由被告朱某杰直接抚养。判决生效后,因邓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将小孩交付由男方抚养,故朱某杰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9月5日,本院立案受理此案,执行干警詹斌接手此案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讨论分析案情,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考虑到本案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执行的对象为小孩抚养权,将孩子强行带走交给申请执行人,必然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领导指示,尽可能以和解方式了结本案,如被执行人或者家属抗拒执行,可以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履行判决义务。据了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都在外务工,小孩目前在被执行人的父母家江西南康某村生活、读书。 2019年9月20日,执行局领导安排四名执行干警秘密前往小孩的住所地江西南康某村,并通知申请执行人的父母一同前往进行协商。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后,详细了解了被执行人父母家庭情况及小孩生活、读书现状,经过精心准备,执行干警带领申请执行人父母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家,通过执行干警5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及法制教育,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在电话中表示自愿将小孩交给申请执行人抚养,申请执行人也同意做出适当的补偿,在双方父母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之后,小孩朱某某跟随申请执行人的父母坐上了返回湖南的车,祖孙三人笑着跟执行干警挥手再见。 此案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旦处理不当,将造成双方不可调和的矛盾。该院执行干警考虑的不只是案件的执行,更多的是对双方关系的修复以及小孩子的身心健康。通过汝城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不仅在小孩子心目中种下了正义的种子,同时也让双方父母矛盾消除,握手言和,达到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通讯员:詹斌、罗圆 汝城县人民法院 审核人:朱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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