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18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宜秀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鲁希林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宜秀区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传达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华克思动员讲话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鲁希林作动员讲话,宜秀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天然就配合巡察工作作具体安排,宜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光彩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汪春及有关同志,宜秀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出席会议。
鲁希林指出,此次专项巡察是市委交给宜秀区人民法院党组和第八巡察组的政治任务,重点围绕“四个落实”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是对院党组和领导班子履行职能责任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
鲁希林强调,法院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徐天然要求,法院全体干警必须统一思想,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协助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
光彩表示,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要全力做好保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要抓好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据悉,市委第八巡察组将在宜秀区人民法院工作25天。巡察期间(9月18日-10月20日)分别设有专门值班电话:17755686073(可接收短信和来电);电子邮箱:273755113@qq.com。同时,在宜秀区人民法院、菱北法庭、杨桥法庭所在地设置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