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服务热情,态度好,真正做到了为我们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15年9月28日上午,在东兴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向立案庭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这位老人已经90多岁了,原是东兴镇长湖村某组的生产队长,由于近期某农场强占其生产组山林种植橡胶等林木,直接损害到该生产组村民的实际利益,他曾多次前往多个部门请求协助处理该情况,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因此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东兴法院立案庭庭长热情地接待了这位老队长,并悉心为他讲解,根据《土地法》相关规定,山林土地确权纠纷应由市人民政府处理,如果认为有争议,应书面申请市人民政府立案调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裁决,这类纠纷不属于法院直接立案受理范围。尽管这位生产队长由于年龄大,存在耳聋问题,但经过唐庭长不耐其烦的重复讲解,最终老队长明确了山林土地确认纠纷的管辖部门,他对法院接访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非常满意,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一幕。(广西东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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