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信”到“公信”的嬗变
“到法院说理去”如今已成为柴河林区百姓处理矛盾、解决问题的不二法则。前些年林区百姓对法院、法官缺乏信心,加之法治意识淡泊,“不学法、不信法、不用法”在林区蔚成风气。近年来,柴河林区职工群众去法院打官司,明显感受到与以往不同了,担心和畏惧感没有了,处处感受到的是贴心便民的服务和亲人般的关爱,法官们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都热情相迎、热水相敬、热语相劝,真正做到了“以礼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法院、法官的良好口碑不知不觉地在职工群众中树立起来,并得到了林区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肯定。现如今,“有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在柴河林区日渐浓厚。 一、整治队伍,规范司法行为,让林区百姓感受真情进而信服法官。 面对队伍的一些不良现象,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提出了“培育两个诚信”、“抓好两个学习”、“强化两个建设”和“守住两个底线”的工作要求。培育“两个诚信”,即做人要真诚,做事要忠诚。要真诚待人,体谅和尊重他人,扬己之长,容人之短,团结协作,和谐共事;对待工作要忠诚,要时刻以法院发展为己任,院兴我荣、院衰我耻时刻牢记,履职尽责、敬业奉献身体力行,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抓好“两个学习”,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视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每名法官要做到思想中有大局、头脑中有智慧、工作中有创新、解决问题有办法,在司法办案中兼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守住“两个底线”,即要坚守法律底线和廉洁底线,法官必须自觉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公正地裁决案件纠纷,在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的较量中,做到不唯上、不为亲、不畏权、不拜金、不偏袒,捍卫法律的尊严,依法公正廉洁办案。强化“两个建设”,即加强作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细化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全程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司法服务制度,并形成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一律问责的监督问责机制。推出了“四好”服务举措(“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要求法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摆架子,不打“官腔”,平等对待当事人,耐心倾听,细心解忧,让群众打一个既经济又有尊严的官司,拉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为了刹住不正之风,院长刘涛叫响了“一切工作向院长看齐”的口号,他处处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从不迟到早退;带头参加院务会议和政治业务学习,从不缺席;义务劳动,身先士卒;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公正执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而刹住了个别干警庸懒散漫、违规办案的歪风邪气。他匡正选人用人机制,遵循“有德有才的人重用、有德无才的人选用、有才无德的人慎用和无德无才的人不用”的用人导向,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营造宽松的成长环境,先后有9名干警被调整到重要岗位,在全院形成了“有为有位无为让位”的新风正气,极大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极大提升了全院干警的文明办案水平,每一名法官真正做到了对待当事人热情相迎、热水相敬、热语相劝,以礼待人,较好地营造了规范、文明、和谐的司法环境和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 二、司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林区百姓参与司法进而信赖法院。 将庭审观摩、召开当事人、律师恳谈会常态化。9月2日,人民陪审员、退休老干部史凤奎老人,一大早冒着大雨来到柴河林区法院审判大厅等侯,尽管今天的案件是独任审判,他还是一脸的兴奋,精神矍铄、笑容可掬地与其他人民陪审员打着招呼。他不是来参加合议的,而是和其他人员陪审员一起观摩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自从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之后,经过多次的庭审观摩和“实战演习”的历练,他对庭审程序、庭审礼仪、如何履行好陪审职责都有了切身的体验和全面的了解,对如何做好“调解员”、“监督员”工作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参与合议的案件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办案人和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不拘泥于人员陪审员仅参与审判的限制,延伸陪审员的工作范围,着眼发挥陪审员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功能作用,将陪审员的功能延伸到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通过参加庭审合议、庭审观摩、案件讨论等形式让人民陪审员不仅能够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这件“事”实施全程监督,而且能够对法官这个“人”实施全面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最大程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召开当事人、律师恳谈会,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对法官执法情况定期予以评价回访,诚恳地听取林区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反映到司法活动之中,对司法活动实施民主监督,拉进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释放出司法正能量。 将司法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手段。2015年,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把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载体,着力在五大系统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有新提升。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系统建设,强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制度,2015年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利用网站、微博、手机短信、微信等技术手段,将案件审理的节点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大力加强庭审直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庭审活动的监督。加强司法办案办公系统建设,推行网上立案、庭审录播直播、案件查询、远程接访、远程开庭和办公自动化、执行指挥中心、12368诉讼服务平台等司法公开、便民举措,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加强司法宣传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两微一网”建设,完善微信微博转发评论的规范引导作用,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准确、及时地反映法院工作动态。加强司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人事信息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系统,提升司法管理的科技含量。加强司法监督系统建设,维护好“院长邮箱”和网上违法举报中心的民意沟通平台作用,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让群众获取司法信息渠道更畅通、更便捷,构建自信、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回应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成为司法管理新常态。 三、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让林区百姓尊法守法进而信任法律。 “要不是亲身观看了庭审,我还不知道砍几棵小树就犯了法呢,以后真得引以为戒啊。”原来,柴河林区基层法院的巡回法庭开进了向日林场,对发生在该林场的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向日林场地处深山区,环境相对闭塞,当地的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因砍树做“木耳杆儿”而触犯法律的案件,当地的老百姓并不以为然。主审法官深谙老百姓的心理,在庭审中,法官更加注重教育效果,借此警示老百姓,致富没有错,但一定要遵纪守法,乱砍滥伐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这样在当地有较大影响、有普法意义的案件,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每年都要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办上四、五件。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依托社区法官工作站,不定期地进行法制宣传和开展家庭、邻里矛盾化解工作;走访企业,排查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及时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为企业实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和创新管理提供参谋和决策;针对山上林场职工为了搞个体经营地栽木耳做原料乱砍、滥伐林木现象,向林业局发出司法建议,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并到山上林场宣讲森林法规各最高法院《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司法解释,增强山上林场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显著下降,为大力实施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做出了积极贡献;走上街头、广场发放宣传单、开展法律咨询;走进校园、文化中心、社区举办法制讲座;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将社会各届代表请进法院,参观法院文化、信息化建设,感受法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依托法院网站、微博、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大案和新类型案例进行报道,反映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的《交通肇事忙施救自首赔款获轻判》、《躲避执行达九年本金利息一朝还》和《柴河林区法院专项清理执行旧案 90天执结46件》,树立了依法制裁失信行为、维护诚信行为的司法导向;反映服务民生、注重审判效果、维护林区和谐的《藏獒屡次伤人,主人连吃官司赔款》、《法官执着调解峰回路转伤者安心赔偿不再无期》的通讯,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在林区营造了尊崇宪法、信仰法治、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树立了司法形象,提升了司法公信。(黑龙江省柴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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