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巧家法院大寨法庭强制执行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申请人梁某(原告)与被执行人陈某(被告)于2014年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诉至法院,2014年4月巧家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陈某停止对原告坐落于巧家县茂租镇油房村某地块的侵权行为。后陈某提起上诉,同年7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陈某未自觉履行法院判决,强制在梁某的地块上栽种农作物,致使梁某不能对该地块进行正常使用,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到陈某家中与其沟通,但陈某拒不执行,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对被执行人陈某栽种于申请人梁某地块上的农作物进行了强行铲除。 该案的强制执行,切实维护了申请人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巧家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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