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变更抚养权的案件。经过主管院长、庭长、办案法官等不懈努力,最终使长达五年的缠诉、上访案件达成圆满和解,使得积怨至深的男女双方握手言和,一度化干戈为玉帛。 2010年男女双方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女方,判决生效后,男方一直不履行,拒绝将孩子交付给女方抚养。女方再婚后,又生育了一个孩子。后女方申请我院强制执行,因男方拒不执行,女方开始采取缠诉、上访等极端方式坚决要求追究男方拒执罪,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升级,最终男方以拒执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男方只得将孩子交付给女方抚养,但孩子一直随其外祖父母生活。至此双方矛盾彻底恶化。 2014年,男方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向女方发起诉书时,女方情绪十分激动,一把抓过法院发的手续全部撕毁。冲突的继续只能使双方矛盾更加激化,后果不堪设想,最受伤害的是孩子。为此,法官本着一切对孩子成长有利为出发点,下决心化解双方家人的矛盾,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民三庭干警们想方设法坚持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可是因为双方之前积怨太深,矛盾重重,使得调解工作异常艰难,面对双方家人对对方不断的指责和埋怨,他们不灰心,不放弃。主管院长百忙之中也出面进行调解,想尽一切办法,动用双方的老乡和其他社会关系,多方做当事人及其家人的工作。庭长王平也多次联系双方的社会关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感化其主动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干警们共同努力和耐心调解下,终于令这起特殊的变更抚养权案件得以圆满结案,多年的恩怨烟消云散,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当地一时传为佳话。(新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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