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成年男子曾因抢劫入狱,本应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不料出狱后染上赌博恶习,因无钱偿还赌债而起意盗窃,伙同他人盗窃助力车销赃牟利,结果又被送进了牢房。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巫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17岁的巫某是一名农村少年,念初中时因贪玩无心向学而辍学,后因抢劫而被判刑入狱。2014年5月刑满释放后在防城街上卖衣服,在他人唆使下染上赌博恶习,因无钱偿还赌债而起意盗窃。巫某的父母在另一座城市打工,对儿子的生活轨迹和社会交往不甚清楚,无法管教。 今年1月26日,巫某向甘某(另案处理)提议去盗窃,得到同意后,二人于次日凌晨3时许窜至防城区振兴西路一家咖啡店一楼楼梯口,将陈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助力车推到附近一巷子里。甘某负责望风,巫某使用甘某事先准备好的小刀、螺丝刀等工具将助力车的电线接好。因启动未果,二人又将该车推至防城区三运站附近的一个小区内藏匿。后经甘某联系,二人于1月31日将该车卖给他人。经鉴定,该车价值2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巫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主犯,鉴于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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