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者,尤其是法官,手中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这一职业,无论在古今中外都是受人羡慕和敬仰的。刚正不阿、清廉公正的包拯大人是我们儿时崇拜的对象,身着制服端坐在法庭之上,法官的形象顿时变得高大起来。在手中法锤敲响的那一刻,法官更无疑成了主宰当事人命运的使者,成了维护法律正义的化身。 法官应维护正义。马克思曾说过:“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官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平与正义。做法官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崇尚法律,追求正义,凭借着自己的一言一行,谱写了“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强音,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法官通过法律运用国家强制性,保护社会主体的合法利益,通过裁决纠纷,惩治非正义的违法行为,以实现社会正义。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弘扬正气,这是法官神圣的职责;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这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而法官不廉、司法不公的现象,这几年多有耳闻,令人触目惊心。不论是赵作海冤案,还是上海高院法官嫖娼事件,都在互联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引发社会极大的关注。尽管冤案错案只是极少数,法官不廉不公也是极个别,但这个别的案例、个别的事件、个别的法官却对法院和法官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让民众对法律本就不高的信任再打折扣,让艰难的法治之路再生坎坷。所以法官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办错一案,不判错一人。不偏袒原告被告任何一方,用心中的正气守护法律的天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应行走正道。跑步有跑道,喝茶有茶道,当官要行正道。何为正道?正道就是要求法官在处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能做到清正廉明,秉公执法。这是人民法官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培根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的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俗话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们人民法官要率先垂范,坚持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不见利忘义,不以权谋私,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自重、自警、自励、自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把握好人生的关口,不断剔除非分之想,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淡泊名利,认真履行职责,才能避免走上贪腐的邪恶道路,才能防止自己坠入贪欲的万丈深渊。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廉洁才能聚人,律己才能服人,身正才能引人,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牢固树立起“浩然正气、坦荡做人”的形象。 法官应为人正派。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对人对事公道,必先自身正派。必须有坚定的信念,无私无畏,顶得住压力,挡得住利诱。首先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其次要做工作上的“清白人”。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不为名利所惑,不为浮华所动。再次,要做作风上的“正派人”,要有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扶正祛邪的浩然之气,敢于排除各种干扰,顶住各方面压力,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眼睛应当藐视特权,肩膀应当扶持弱小,两袖应当一片清风。(攸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