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元喜对一起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方面进行调解,最终被告人的家属与被害人的家属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场兑现了4.9万元赔偿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理念,该院积极推行院长、副院长审案制度,重新回归审判一线,亲自参与案件庭审。林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这起刑事案件已于近日开庭审理,被告人无视国法,采取胁迫手段,奸淫幼女,被检察机关以强奸罪起诉。在开庭中,被告人积极认罪,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并委托其家属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庭后,林副院长组织双方家属进行调解,被害人家属最初坚持要赔偿10万元以上,而被告人家属表示家住农村,家境普通,被告人子女较多尚且年幼需抚养,实在无法筹到这么多钱。经过林副院长多次与双方家属进行联系沟通,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害人家属同意降低赔偿数额为5万元以上,被告人家属也表示一定会尽力筹款。 当天上午,林副院长再次召集双方家属到法院进行调解。被告人妻子及其父母、兄弟都来了,表示经过多方筹集,现已筹到了4.7万元,但被害人父母仍然坚持要赔偿5万元。经过林副院长一番情与法结合的苦口婆心调解,被告人家属表示最多还可以再向朋友借到2000元,而被害人父母也终于松口,认同这个数额。于是,在林副院长等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家属签订了协议,并当面兑现了4.9万元赔偿款。 近年来,该院在抓好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实现被告人认罪、悔罪,受害人获赔息诉的良好效果。今年1至8月,该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达成调解4件,标的额共7.23万元,已兑现赔偿款6.91万元。(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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