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自治区“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组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检查验收,对该院创建工作给予好评。
检查组通过召开评价验收工作会议、观看该院创建工作PPT演示,听取创建情况介绍,检查台账,并现场查看机房、中央空调装置、自然灯照明、车库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该院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开展情况。 据介绍,该院以创建自治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契机,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节能管理三级管理组织体系,挖掘节能潜力,开展照明、用水等节能改造,实行节油管理,降低能耗,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活动等方面着手,不断推动节约型单位建设工作开展,积极营造崇尚节约、保护环境的法院文化氛围。 验收组在对照评分标准、仔细查阅资料和现场考察实施项目的基础上,对该院的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院的检查材料很规范,实施工作很到位,节水节能工作卓有成效,尤其在组织制度、宣传动员、自评材料等方面有诸多值得借鉴和参考之处。验收组还就下一步该院上报国管局的材料整理提出建议。(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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