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沛县县委、县政府打造国家生态县,促使“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城更靓”,营造“绿色沛县、生态沛县”好环境。沛县法院全力打造环保法庭,全力为沛县地区的生态环境服务。2015年以来,沛县法院共审结资源环境各类案件103件,其中刑事案件42件,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29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0件。有利的维护了沛县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了司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一、依托行政庭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合议庭。注重吸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环境保护诉讼的审判工作,加强和环保专家的沟通联系,邀请环保专家对从事环保审判的法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为环保审判一线法官创造学习、更新知识的机会,提高环保法官的办案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强化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宣传教育。环保合议庭法官负责审理丰沛两县污染环境类案件,在注重审结案件的同时,法官积极广泛宣传生态保护,与相关媒体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及时纠正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通过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裁判文书上网、典型案件报道及法院工作成果宣传等形式,提高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促使公民环保观念的启蒙和环境诉讼意识的强化, 三、构建司法联动机制助推多部门联合执法。沛县法院积极与公安、检察、等一线司法部门、环保、国土等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沟通,互通信息,交流经验。通过环境保护执法联席会议的形式将涉及本地区的环境保护案件信息进行平台整合和资源共享,便于环境保护信息的收集,集思广益共同交流,探讨整治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和可行办法,注重对破坏环境不法行为的打击和制裁,从根本上促进本地区环境的改善和环境保护的发展。 四、畅通公众参与举报渠道提升环境公益诉讼。坚持生态环保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畅通公众参与举报渠道,揭发环境资源犯罪。从目前审理的资源环境案件来看,普通公民具有较高的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在与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斗争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以适当的形式对公众开放,形成互动,有效解决环境类案件的针对性,增强沟通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提高打击犯罪的准确性。(沛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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