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请立案到追回欠款,从广西防城港到浙江温州全程1900多公里,前后仅用15天便实现跨省追回102万元执行款。这是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首次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总结总”查控系统成功执结的执行案,也是该院借力互联网、利用大数据所取得的成效之一。 2010年底,原告防城港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浙江温州某建设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由原告就被告承建的防城港某工程项目提供混凝土,整个工程总价款为860多万元。截止到2014年底时,被告仍有将近70万元货款未付。该院经过法院一、二审审理后,最后判决被告应支付原告混凝土货款及违约金102万元。 7月29日,原告向港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欠款。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告并不配合法院执行,拒付所欠货款。而另一方面,执行人员也积极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被告的财产状况,并很快查询到被告在浙江温州某银行有几万百元存款! 获悉这一喜人消息后,执行人员快速办好出差执行的相关手续,安排好手头工作后,于8月7日迅速赶到温州,并于当天下午直接赶到银行,将102万元执行款扣划到法院帐户。“本以为这笔货款得耗上一年半载,甚至更长的时间都不一定能全部追回来,没想到刚刚半个月,你们就告诉我执行款全部追回来了,真是又意外又高兴啊!”8月11日,接到港口区法院执行法官电话通知的原告经理掩不住内心的喜悦。 “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财产难查的问题而研发推广的新系统,该系统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实现互联互通,执行人员通过该系统便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全国各地的银行存款状况,大大改变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的局面。港口区法院自今年7月筹备开通“总对总”系统后,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投入资金推进落实,同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加快强化推进,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向银行发出协助查封、冻结要求,及时控制被执行财产,切实保障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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