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群众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沛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注重诉讼群众服判息诉工作。2015年1-7月,新收案件7372件,审结5706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3.75%,全市排名第一。 一是重视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沛县法院要求全院审判法官在裁判文书制作上,加强裁判说理,针对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在文书表述中予以详细解答,尽可能让当事人理解败诉的法律原因和事实原因。判后对当事人疑义部分进行判后答疑,告知当事人疑义部分的法律规定,进而减少盲目上诉。 二是通过庭审、裁判文书评查,不断提高庭审规范化和裁判文书质量。沛县法院为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规范化,将庭审评查和文书评查结合起来,严格规范法官庭审行为,杜绝容易引起当事人产生怀疑的疑点,做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判决书底稿全程留痕,杜绝不合理的怀疑产生。 三是把服判息诉率和发改率作为评选审判质量标兵的标准,每季度评选表彰一次,激励审判法官注重和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减少上诉案件,增强裁判社会效果。对承办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化解纠纷的能力严格考验,真正做到将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沛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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