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7日,在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走廊里,当事人陈女士向该院执行局陈丽丽法官赠送锦旗和感谢信,表达自己对执行法官为自己追回一笔长达十年的欠款的感激之情。
2006年,陈女士与周某经枞阳法院判决离婚,并判处周某给付陈女士一万元的经济补偿。判决生效后,因周某拒绝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执行伊始,周某就外出务工玩起了失踪,毕竟夫妻一场,豁达的陈女士也不想将周某逼的太紧。执行法官到处查找均未能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一直没有进展。直到2015年8月的一天,陈女士路过枞阳法院,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执行局,询问案情后陈女士大吃一惊。 原来案件几经流转,现在是由陈丽丽法官承办。而陈法官接手后第一时间核对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发现与周某同名的人很多,无法确定周某的身份证信息。由于没有陈女士现在的联系方式,陈法官也在苦苦找寻陈女士。陈女士通过户籍信息照片确认周某身份信息后,陈法官马上联系车辆赶赴各个信息查控单位进行查询。在确认周某在安庆的存款信息后,又顶着38度高温马不停蹄的赶赴安庆,将周某名下存款一万元扣划至法院账户。 面对十年旧案一天执结,陈女士感触颇多,引用她感谢信的话说:正值赤日炎炎,骄阳似火......知民疾苦,解民倒悬!通过陈丽丽法官使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看到了枞阳县人民法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而当陈女士拿着锦旗和感谢信来到陈丽丽法官面前,表示感谢,陈丽丽法官说,这有什么好讲的,就是我的日常工作啊。(枞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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