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你们法官的帮忙,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这个好朋友啊。”8月5日,当事人梁某一大早就来到了上思县人民法院思阳法庭,找到了案件的主办法官,要求与另一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梁某在一年多前曾经向原告许某购买了6万余元的钢材,双方商议货款分两批付清,如果逾期未付,梁某需向许某支付按比例收取的违约金。在交易完成后,梁某却认为欠条上约定的违约金太高了,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一直拒绝付清货款。许某数次索要货款无果,只能到法院起诉梁某,要求梁某偿还所欠货款。 正当主办法官纳闷为何梁某拖欠了近两年都拒不履行的货款,为何这次却主动带钱来到法庭要求调解。在与梁某的交谈中,主办法官得知梁某是在自己的多次释法说理下,觉得对薄公堂不仅不能及时解决问题,还会伤害自己与许某长久以来保持的良好的友情,自己与许某也是生意上的伙伴,觉得自己这样做无颜面对许某,才决定主动上门要求调解。 最终,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梁某与许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梁某分两次付清货款6万余元,并当场支付许某拖欠货款3万余元。(上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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