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司机驾车接听电话撞路人 法官调解当场履行止纠纷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吴祖环 朱晓祯 发表时间:〖 2015/7/25 浏览人数:〖 5069965

     东兴市一男子唐某在驾驶机动车时,疏忽大意,低头接听手机,撞到路边行人。2015年7月21日,经过东兴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唐某当场支付原告黄某赔偿款4000元,化解了该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13年8月30日4时30分,唐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东兴市东兴镇新华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一路口时,低头接听电话,致使其车碰撞路边行人黄某,造成黄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伤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唐某驾驶肇事车辆送黄某到东兴市人民医院抢救,随即报案。
    2013年9月13日,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认定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黄某无责任。收到认定书后,在交警部门的组织下,双方在2013年12月4日达成赔偿调解:医药费用7000余元由唐某负担,唐某另外赔偿一万元的误工费等损失。当天唐某即赔偿黄某医药费和5 000元误工费等,双方约定剩余5 000元在2014年1月20日支付。约定日期到后,唐某未按约支付,遂造成纠纷。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焦点为医药费的具体数额。唐某认为黄某提供的医药费发票总额只有6300余元,黄某坚持医药费为调解协议上的7000余元,两者相差700余元。
    东兴法院的法官首先对黄某进行法律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可变更或撤销的,医药费损失只能按实际支出予以赔偿。随后,法官引导黄某采用换位思想思考。黄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确实理亏,遂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并当庭支付,使得案件得以圆满了结。(东兴市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司机驾车接听电话撞路人 法官调解当场...
上一条信息:贪图高息惹官司 法院判决不支持 下一条信息:昔日领导受贿沦为阶下囚 党员干部旁听庭审鸣警钟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