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法官,我是黄某啊,去年那个案子,我来交下钱,大街上好像人人都在指戳我,失信的滋味不好受呀。”7月13日一早,曾经“下落不明”的黄某主动联系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主动将执行款78万元送到港口法院,并恳请法院将法院所发布曝光公告中有关他的情况撤掉。 2014年初,吴某某申请执行黄某某建设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标的78万余元。今年1月23日港口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黄某某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主动履行,承办法官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此案一直悬而未决。6月底,港口法院将被执行人黄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后,网络搜索引擎让黄某在生意圈里更“有名”了,圈里人都知道他不讲诚信,业务萎缩,生意难做,贷款也办不了,实际影响了其商业活动的开展;黄某还被限制高消费、被限制出入境、出行处处受限,生活受到很大影响;遂主动联系法院,同意一次性履行78万欠款。 “我们就是要借舆论压力,将被执行人‘逼’出来,运用社会力量‘围剿’老赖。”该院执行局局长葛法官强调。 为促进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港口区法院于2015年6月底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44名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随后在防城港天天网及其所属的Q群、微博、市中心电子显示屏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同步滚动播出。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经公开,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并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赞扬。截止7月14日,先后有多名被公开的被执行人在名单公布后主动履行义务,并来该院执行局说明情况,该院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予以删除。 今后,该院将继续适时集中公布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并将大力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银监局、建筑市场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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