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法院队伍中年轻法官比例大,办案经验不足,法官断层严重等问题,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行初任法官导师制度的意见》,让资深法官“传帮带管”初任法官。7月9日,防城港中院开展了初任法官导师制启动仪式。
接受指导的初任法官为全市两级法院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未满2年的初任法官以及通过商调、选调或招考方式新进入法院工作的助理审判员。经筛选,全市两级法院参与初任法官导师制的青年法官人员共有24人。中院党组从专职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业务部门领导、资深法官、优秀法官中精心挑选出24名阅历深、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强、审判经验丰富的“专家型法官”,建立了“专家型法官”人才库,为每位青年法官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为其法官导师,采取“以师带徒、以案促学、结对互动”的方式,实行“一对一”的实时辅导,跟案辅导,“手把手”的传帮带管。 法官导师制实行上下两级互动式教导,分为脱产跟班学习和在岗学习两种互动式教导模式。中院选派2名青年法官到基层法院学习,各基层法院分别选派1名青年法官到中院跟班学习。剩余的18名基层法院的青年法官与中院法官导师实行在岗培养模式,中院为其指定特定的法官导师,在岗学员可通过工作上的联系、电话等方式与法官导师交流学习。 法官导师的指导期一般为一年。指导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等基本素养以及办案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协调处事能力等基本能力。此外,法官导师还要协助做好初任法官日常的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据了解,防城港市法院队伍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法官断层严重,虽然近年来两级法院大力引进、招录青年干警,他们学历高,法律理论功底深,但缺乏审判实践经验,面对新形势下的司法审判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全市法院一批资深法官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和人生阅历,但由于没有任何制度的约束,很难将这些老法官的资深经验传承给青年法官,造成了资深法官一旦退休后司法资源无端浪费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为解决这些困惑于青年法官、制约法院审判事业发展的状况,防城港中院开展了大量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最终确定从今年起在全市法院实行初任法官导师制,通过法官培养模式的改革,构建一种传承司法经验、培养青年法官、提高司法能力的新型培养模式,为青年法官办理案件提供一种实践上的便捷操作和指引,缩短青年法官成长周期,为解决防城港市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提供最强大的法官队伍支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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