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为“国际禁毒日”,为震慑毒品犯罪,教育广大公众,6月23日上午,防城区法院集中宣判4起贩卖毒品案件,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仟元的刑罚。宣判当日,该院还邀请了政法委、团委、妇联、政协、社区干部等各界人士10余人旁听了庭审,向社会大众宣传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强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净化社会空气。 上九时,随着审判长敲响法锤,法官们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某贩买毒品一案,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经庭审查明,2015年3月20日20时许,吸毒人员李某某通过他人与被告人黄某某取得联系,黄某某在防城区某某路口的书报亭处以150元的价格出售1小包净重0.4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给李某某(因李毒资不够,暂付100元)。约10分钟后,李某某再次打电话给黄某某,要求购买50元毒品并归还之前所欠的毒资50元。二人到达上述地点,当黄某某将1小包毒品甲基苯丙胺交给李某某并收取100元后,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经合议庭进行合议,防城区法院一审当庭判处被告人黄某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对黄某某庭审及宣判结束后,法官们又集中对被告人黄某、龚某某、黄某某等三人涉毒案件进行集中统一宣判。三被告人一审判决均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两千元的罚金。 毒品犯罪历来是我国重点打击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从近年来的案件情况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不少人因对毒品认识不足,走上了吸食毒品甚至犯罪的道路,防城区法院将从严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维护好当前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维护好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据悉,2015年上半年,防城区法院共受理涉毒案件58件61人,涉毒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40.56%,毒品犯罪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加大对涉毒案件的打击力度势在必行。(防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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