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无业男子胆大包天,竟然在大酒店里交易毒品,结果被警方当场人赃俱获,又一次跨进了牢门。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21岁的苏某某系防城区无业人员,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被法院判刑11个月,2013年2月才刑满释放。今年5月5日晚上7时30分许,苏某某受人指使携带1小包冰毒到防城区防邕路某大酒店六楼出售给吴某某。到达后,苏某某将毒品藏匿于605号房对面的消防栓底下,随后通过手机与吴某某取得联系。吴某某打开房门与苏某某会面后,拿出320元毒资准备支付给苏某某,苏某某正弯腰欲从消防栓底下取出毒品时,二人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经称量,上述冰毒净重1.7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其曾因犯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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