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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八旬老人遭车祸 少年担责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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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玲凤 发表时间:〖 2015/5/14 浏览人数:〖 5070521

作者:张玲凤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

    15岁少年驾驶摩托车搭乘八旬老人出车祸,法院判决少年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事故赔偿由少年的父亲承担。近日,攸县法院网岭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4年9月9日,被告蔡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原告曾某经过某路段时与被告文某驾驶的轻型货车相刮撞,致使摩托车失控倒地,造成原告曾某脑挫裂等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曾某在医院住院治疗20天,共花费医疗费22410元。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曾某诉至法院并要求被告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且未确保安全驾驶,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文某驾驶机动车临时停车时妨碍了其他车辆通行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曾某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对自身伤害承担次要责任。但因被告蔡某尚未成年,无经济来源支持其独立生活,蔡某的父亲作为被告蔡某的法定监护人,应承担本案中被告蔡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蔡某赔偿原告曾某9906元。
法官提醒:随着社会的发展,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小汽车逐步进入到我们的生活,给我们的通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我们在享受了交通工具的便捷时更应当注重交通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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