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旭芳 林文瑶 防城港中院
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执法、取证、出庭应诉等有更多新的要求。 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今年4月29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某某父子不服市住建委作出的责令拆除其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上诉一案。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民行科的检察官们、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的领导及执法人员到庭认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随着新行政诉讼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度等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行政诉讼案件将畅通立案渠道,行政案件将大幅增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检察机关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等制度将得到进一步落实。行政诉讼进入了崭新的时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平稳、有效地确保新行政诉讼法法律制度的全面施行,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方面做好施行前的准备工作,自觉强化规范庭审的岗位练兵,另一方面加强与行政机关及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主动邀请或积极配合市检察机关、市行政部门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庭后还进行交流,以促进公开、规范庭审和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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