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舒珏惠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5年4月16日上午,芷江法院组织收看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视频会。芷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舒东龙、其他在家院领导、院机关业务庭、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及立案庭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上,上海高院、山东高院、湖北高院、四川高院、深圳中院以及沈阳市和平区法院院长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部署作了发言。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就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做了详细说明。最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同时,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意义重大,要深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 会议结束后,参会干警纷纷表示,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立案工作中,一定要遵循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的原则,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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