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松禾 高山镇党政办
安全责任大于天。生命安全就是金山银山,为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高山镇多举措扎紧道路交通安全“准绳”。 明确主体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坚决执行“一岗双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安全主体责任。成立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分管领导、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组成的领导小组,全力打造交通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队,形成公安干警主体责任。 加强隐患排查。充分认识危险路段存在的隐患,组织政法干警、安监站成员对全镇道路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洋山河景区、通村通组路排查力度,严禁7座以上车辆通行。加大隐患点管理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点进行封堵、制作警示牌、安放警示灯提醒出行群众。 加大巡查力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过境车辆巡查力度。制定由交警中队牵头,安监站、交管站配合在重点路段设卡立杆,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监管,违规驾驶车辆拦查,切实防止违章车辆“带病出行”、蒙混过关。 完善体制机制。结合县“百日整治行动”制定“三个月安全整治行动”发案,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建镇、村、群众三级监管措施,镇统筹、村协助、群众举报,全防全管,同抓同治。二是采取“四个一”工作法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火墙”,一支有支队伍保稳定,一个交通劝导点改陋习,一个安监站卡查问题,一套监管体系保平安。三是实行痕迹管理,做好道路交通检查登记、取证工作,确保安全监管有据可行。 自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以来,该镇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1起,扣押违章车辆3辆,劝导违规驾驶5人次,道路交通安全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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