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晏耀如 石门县法院
为弘扬雷锋精神,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石门法院将3月定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截至3月31日,该院雷锋月活动已圆满结束。 在为期1个月的活动中,石门法院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 开展了创优美环境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成立环保志愿服务队、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队,于3月11日在县西站、渫阳路等地进行卫生清理、市容整治和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青年志愿者于3月14日登夹山紫和寺,清理沿途垃圾,提高奉献意识和文明素养,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新风。 开展了雷锋精神宣讲活动,开设道德讲堂,3月30日,邀请道德模范人物立足本职工作进行道德宣讲,深入学习、把握、传承雷锋精神。 在雷锋月活动中,石门法院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与该院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实现雷锋月活动和其他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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