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康 赵世强 上思县人民法院
3月24日傍晚六点,虽然早已过了下班的时间,可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几名执行法官们却轻松不下来,因为在下班前,执行法官们收到了申请执行人黄某的电话,称在在妙镇发现了被执行人许某的车辆,请求法院立即派人过去执行。时间紧急,执行法官们没有多想,晚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匆匆坐上车,赶往申请执行人报告的被执行人车辆所在的地点。 2013年1月,许某驾驶某汽车运输公司的一辆货车在上思县在妙镇装载甘蔗,操作货车不当,造成车辆侧翻,造成车上的黄某受伤。之后黄某与许某以及某汽车运输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黄某无耐只能将许某以及某汽车运输公司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查明,2014年9月,上思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许某以及某汽车运输公司赔偿原告黄某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许某以及某汽车运输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按照判决赔偿黄某损失,2015年1月,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刻展开了对许某财产情况的调查。经查询,被执行人许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房屋等可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了困境。 3月24日晚上8点,执行法官赶到了黄某称见到许某驾驶的车辆的地点,将许某堵个正着。执行法官们突然出现在面前显然让许某十分惊讶,在执行法官们道明来意之后,许某表示不能接受执行法官们查封车辆的做法,并用各种借口推脱责任,企图逃避惩罚。执行法官们见状,并不急于强制执行,而是秉着文明司法的理念,对许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许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许某遂主动交出了车辆钥匙,接受执行法官们查封车辆的决定。 执行完成之后,法官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决定返程。但由于当天下雨,道路泥泞不堪,法官们的车辆不能启动。正在法官们焦急不堪的时候,被执行人许某主动帮忙将车辆的故障排除,让法官们顺利的返程。临走前,被执行人许某对执行法官们说:“虽然你们今天查封了我的车,但是你们说得很对,做得也很对,让我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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