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代表,李法官,你们说的这个法行,我认,我签字,你放心明天我就把钱送到老陈手里”。这是在山东曹县邵庄镇绿色蔬菜基地县人大代表安与法官谭昌麒联合诉前调解的一个现场。被告石某从事蔬菜经营,自2022年起租赁原告陈某的冷库,约定每筐0.6元,后经结算被告欠原告租赁费10万元,双方发生纠纷,闫店楼法庭及时委托省人大代表徐姗进行诉前调解,原告撤回诉讼材料。
近年来,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整合人大资源,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建“人大代表+法官”新模式,在全县26个镇街建立起“人大代表+法官”联合工作室,打造人大代表、法官、群众的“共享法庭”,实现资源“1+1>2”。实行人大代表“全员进村居、进网格”,对辖区发生的矛盾纠纷,直接推送至“网格”内人大代表进行调解,涉及到法律方面的,由工作室法官依法予以解答。实现法官、代表“源头解纷争”,采取“法官释法+代表说理”有机结合的方式,每月固定不同日期公开接待,为群众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服务。
曹县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群众多了“司法获得感”。人大代表通过工作室开展活动、联系群众、听取意见,认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有价值的议案建议,持续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适时参与诉前调解,在诉前调解阶段,主动邀请案件相关“网格”内人大代表参与和监督调解过程。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予以司法确认,及时高效地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在案件审理和判后答疑等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跟踪监督,促进审判权公正、高效、规范运行。
同时,该院加强宣传引导,培养起一支由法官、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组成的法治宣传工作队,每年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在身边”等宣传月活动,打造“知爱之帆 赋能青春远航” “法润e裳之都” “万亩荷塘 枫景独好”法治宣讲品牌,全面提升宣传成果。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系列活动,联合多方力量,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宣讲群众用得上的法律,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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