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通过重点打造典型村、镇、县,示范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要牢牢抓住环境整治这个“牛鼻子”,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要坚持生态账与发展账一起算,整治“小散乱”企业,大力创建生态品牌、挖掘人文景观,培育“美丽乡村+农业、文化、旅游”等新业态,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通道,把“生态优势”变成“民生福利”。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要加大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力度,抓好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要素配置、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五个一体化”,全力破除城乡二元固化结构。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与此同时着眼保留乡村风貌,构建以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龙头,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系。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要始终从农民群众角度思考问题,尊重民意、维护民利、强化民管,在进行决策、推进改革时,坚持“村里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公共事务,激活广大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群众的创新意识和首创精神,推动实现从“要我建设美丽乡村”到“我要建设美丽乡村”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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