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提高裁判质量,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积极开展院庭长阅核工作,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监督有序,全程留痕。自阅核工作开展以来,院庭长始终依法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在职务权限、分管领域内,按照工作程序开展案件阅核工作。院内审判监督管理工作覆盖了全体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既包括对“四类案件”的事中监管、重点审核,也包括对其他案件的判前阅核、判后评查,确保了监管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全领域。2024年7月,线上阅核系统正式嵌入办案系统,本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坚持以线上阅核为原则,做到监管意见全程留痕管理。 权责分明,质效兼顾。在阅核工作中工作划分明确,由院长负责院领导承办案件裁判文书阅核,由院领导负责分管部门负责人承办案件裁判文书阅核,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法官承办案件裁判文书阅核,部门副职在负责人授权下也可开展阅核工作,确保案件阅核逐级进行、有序流转。 院庭长阅核机制实施后,法官反应良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案件质量的提升,减轻了工作负担,提高了判决的准确性和透明性。通过案件阅核机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稳步上涨,上诉案件数量显著减少,办案质效显著提高。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推进“阅核制”落实,加强对阅核平台的了解,提高对平台的使用,响应司法改革,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再升级。
文稿:白海伦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审管办 审核人:李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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