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在全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以来,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止到2023年,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保持在9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成效具体体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愿意留在乡村,因为可以享受和城市一样优美且便利的生活环境;越来越丰富的农村产业活起来了,因为优良的农村人居环境带来了投资、带来了远道而来的客人。当下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洁美丽,百姓安居乐业。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遇到的瓶颈和不足。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例,仍存在照搬城市模式、缺乏适宜农业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等问题。具体表现为:生活垃圾就近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方式缺乏;农业农村废弃物协同处理还未有效开展;长期稳定运行机制缺乏。卫生厕所普及也部分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有些地区水资源不足,有些村民烦恼于水费和粪便处理费的支出,等等。因此,也就出现了基层工作人员治理任务繁重,部分村民意扰心烦的现象。
为解决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等问题。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来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方案》阐明了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工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在这六条原则的详细阐释中,无论是“先规划后建设”,还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亦或是构建多方共建共管格局的提法,都需要我们团结多方人力,发动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尤其需要专业人才,来深化人居环境治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在农民参与。村民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主要力量和受益者,要鼓励各村将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维护村庄环境等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要专业人才支持。国家鼓励探索对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而这一道路的出路需要相关专业人才的帮助。要善于发现、启用有专业技术和能力的当地村民,将农村生活垃圾以及秸秆、玉米皮等农业废弃物进行就地处理和可回收利用。邀请专业团队或人员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对口帮扶村民科学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需要基层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统筹协调。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统筹协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人力、物力、财力,做好穿针引线和牵线搭桥的工作,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要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村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确保治理成效的可持续性。
今年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第6个年头,颁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的第3个年头。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巨大进步。面向未来,相信依靠以村民为主体的多方力量的参与,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深化人居环境治理,定能以此使农村百姓拥有更高质量的生活,使农村发展更具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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