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泰县检察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高质效办好涉检信访案件,立足检察职能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传递司法关怀和检察温暖,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一、坚持为民导向,如我在诉转作风优服务。一是创优接待场所。对照创建文明接待室标准,积极打造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通过“信、访、网、电”的形式,畅通受理控告举报、刑事申诉、民事监督、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案件渠道,常态落实“文明接待”要求,实行“窗口接访、权力告知、预约登记”等“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注重首办处理。严格首办责任制度落实,制作检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引导图”,规范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和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随即分流至对应业务部门办理,导入法律程序;对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准确引导分流,避免造成多头信访。三是提升办理质效。持续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实现群众信访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办理信访案件七日内信访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控告申诉事项化解率均为100%。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个人”。四是强化释法说理。将释法说理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对信访群众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告知解决诉求法律程序途径。与县司法局建立衔接机制,检察官、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联合调解,讲透法理、事理、情理,促进“事心双解”。
二、聚焦质效提升,能动履职强监督担使命。一是凝聚内部合力。坚持综合履职、一体履职,建立“控告申诉+业务部门”联合化解机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通过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行政部门人员、行业专家进行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进一步增进公信,形成答疑解惑、依法办案工作合力,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二是加强外部协作。建立矛盾化解联动衔接机制,重大信访矛盾主动与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沟通协调、寻求支持,通过信访联席会议和综治中心“中心吹哨”联动机制,共同抓好分析研判,准确把握信访核心诉求,整合部门资源政策协同化解。三是主动走访下访。检察长及党组成员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对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办理,建立“一名包案领导、一名员额检察官、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化解方案”工作模式,对于涉多部门职责的,联合乡镇及基层村(社区)组织约访接访,综合运用多种途径,调动各方力量,促进息诉罢访、解决问题。
三、融入诉源治理,综合施策抓创新建机制。一是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将重大疑难案件风险排查纳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审查内容,提前筛查可能出现的涉检信访矛盾隐患,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切实将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二是促进源头风险治理。加强反向审视,深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加大对涉案被害群众权益保障、邻里矛盾调处、农民工薪资追讨等涉民生利益方面信访事项梳理整合,认真分析研判,对发现在执法司法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以我管促都管,通过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促进信访源头治理。三是激发司法救助效能。联合县教育局等11个行政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职能互补优势,探索深化“检察+N”多元救助模式,综合落实民政救济、技能培训、残疾补贴、回访慰问、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多维度、长效化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化解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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