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涉及到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扎扎实实做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振兴是保障。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工程”,通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人选拔到村“两委”,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推动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要发挥“红色引擎”作用,坚持“两个着眼”。
第一个“着眼”,就是着眼党建引领,抓好村书记“领头雁”作用,加强村党组织这一推动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抓支部、抓书记”是乡级组织部门的主要职责,也是撬动乡村振兴的支点。围绕如何强化党支部“堡垒”作用,要突出问题导向,从强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入手,通过“配强一个好班子、组建一支攻坚队伍、设置一个实训平台、制定一个评价标准、建立一个问效机制”的“五个一”,动态推进后进村转化提升,实现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村书记“领头雁”作用,要立足选优配强,严格落实履职评估、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加大动态调整力度,树立起“能干事者上、不担当者下”的鲜明导向,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第二个“着眼”,就是着眼“全员参与”,构建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这一工作体系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在“全面”,也难在“全面”。最关键的就是能不能发动党员、群众全面参与,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通过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共建美好家园,共享振兴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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