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是黄坪丰收的季节,到处是漫山遍野的果树,郁葱葱的农作物。挖蒜、收蒜、摘果、卖果的,田间地头到处是人们忙碌的身影,纵横交错的路上往来着满载而归的车辆,都赶着好行情卖个好价钱。这里的春天俨然有了初夏般干热的感觉。人们劳作一天,虽筋疲力尽,但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然而,却是“几家欢乐几家愁”。黄坪镇某村的袁某(女)与儿子郑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双方已不能正常交流,无法共同生活,闹得双方都很不愉快。袁某及其女儿便以分家析产为由将郑某诉至法庭,要求对袁某与其儿子共同生活居住的房产作分割。 本案当地村委会曾调解过,鹤庆县诉前委派调解中心也调解过。奈何双方的矛盾分歧很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防止双方矛盾升级,在立案的同时,作为案件承办法官我便第一时间到袁某家详细查看了双方的家庭财产情况,将家庭财产情况一一登记、拍照,并到村委会向村干部了解其家庭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请村干部帮忙留意双方的动态情况。 开庭时,我得知袁某与儿子因家庭琐事吵闹,一次郑某冲动之下用脚踢到袁某,这让袁某一直无法理解而耿耿于怀。加之去年双方因赡养纠纷诉至法院过,双方各种矛盾并存,问题并不简单。袁某本来与本案被告郑某生活,由于母子不合,赡养纠纷一案经诉前调解,袁某由嫁外省的女儿赡养,其他儿子包括郑某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由此,各种矛盾的存在让双方在家不得安宁。 为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我一边开庭一边调解,通过认真倾听、沟通、协调,双方关系虽有缓和,但问题仍然存在。通过认真研判,我发现本案若通过判决方式处理,以涉案财产目前的情况,无论实物分割还是折价补偿分割都难以照顾到各方的现实情况,且双方的矛盾很可能进一步升级。 2024年3月27日上午,在确定双方农忙之余有时间后,我邀请了村干部到双方家里再次进行调解。在两位村干部的积极协调下,我认真倾听袁某的诉求后,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向双方耐心进行解释、劝导,并结合其家庭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就分家析产等问题达成了协议,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实际解决。我把调解书送到袁某家里的时候,她刚从田里赶回来,开心地说,“谢谢你们!这回我可以安安心心地干活了!” 在这丰收的季节,希望我们的老百姓有更多的收获。作为鹤庆县人民法院基层的法庭的一名干警,我及我们庭的干警将秉承党和人民嘱托,甘于平凡,不畏艰苦,勇于负重,继续前行,迎接下一个新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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