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人民法院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回访活动
“法官阿姨,谢谢你们来看望我,让我真切感受到自己是被人牵挂的孩子!”一起申请确定监护人案件的被监护人眼含热泪对上门回访的法官说道。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关心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扶绥县人民法院家事团队对一起已审结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回访,实地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状态,并为其送上诚挚的新春慰问。
该案的未成年人小文(化名)自幼由父亲抚养照顾,母亲和哥哥均为智力残疾二级,生活不能自理。2023年3月,小文的父亲病故,其生活陷入困境。虽然小文的近亲属还有叔叔及外婆、舅舅等人,但外婆已80岁高龄,平日外婆家与小文也没有往来。为了能让小文更好地成长,小文的叔叔主动向法院申请确定其为小文的监护人。起初小文并不愿随叔叔生活,经承办法官及其班主任耐心劝导,小文才解开心结。最终,法院指定小文的叔叔为其监护人。
案件审结后,小文的健康成长仍让承办法官黄芸芸无比惦念。为充分了解小文学习和生活状态,黄法官于2024年2月1日到小文居住的扶绥县某村屯进行实地回访。在小文家中,黄法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了解小文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情况,重点关注小文的身心健康发展。在交谈中,黄法官注意到小文的叔叔对小文的生活起居照顾得非常细致,但对小文的心理健康关注不足,便对小文的叔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向其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让小文的叔叔进一步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其多陪伴和关爱小文,为小文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最后,家事团队还给小文送上了精心准备的学习文具和零食等小礼物,鼓励小文刻苦读书,健康成长,让小文切实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
近年来,扶绥法院积极探索和完善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延伸涉未成年人案件判后司法服务,大力开展判后回访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用司法的温度和力量护航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2023年以来,扶绥法院共审理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201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抚养费、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等案件5件,案后均通过书面、电话或面对面等方式开展回访和家庭教育指导,案件回访及适用家庭教育指导比率达100%,得到了涉案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扶绥县人民法院 黄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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