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及业务能力,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优势互补、纠纷共调的多元化解纷机制。12月8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人民法庭与保安司法所、叶邑司法所、辛店司法所、龙泉司法所、田庄司法所联合开展“庭所共建”活动,法庭另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培训会上,叶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齐勇业强调人民调解可以灵活多样化纷止争,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并分析了基层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困难,明确表示,要以“庭所共建”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加强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和化解能力。 三常路法庭庭长闫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知识,围绕辖区内常见的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讲解了上述两部法律常用法条,使人民调解员更好的理解和运用法律,更专业、精准、彻底的化解纠纷,为培养“法律明白人”奠定坚实基础。 各司法所所长结合自己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分享各自在处理基层矛盾纠纷的经验和做法,就如何更好地落实“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出了宝贵意见。 下一步,三常路法庭将会继续发挥“一庭五所”联动优势,深化“司、法”两家参与案件诉前调解的配合力度,发挥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合力,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保证每一位专职和兼职调解员都成为真真正正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枫”景,摸得着幸福。
作者:畅春岚 叶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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