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纵容一时害人害己 朋友义气共进班房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邱瑞斓 发表时间:〖 2015/1/22 浏览人数:〖 5070210

作者:邱瑞斓     罗源县人民法院

    日前,罗源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的刑事案件。庭审中,被告人陈某为自己的一时义气而后悔,更为自己的不懂法而付出了“自由”的代价。
  陈某与谢某自幼熟稔,是多年的至交好友。经过多年的打拼,陈某如今已是一间酒吧的老板,在当地夜店小有名气,而谢某因不学无术,只能靠平日开黑的维系生计,加上家庭关系不佳,还染上了吸毒的恶习。为了找个安全的吸毒场所,谢某“绞尽脑汁”,并最终将地点锁定在好友陈某经营的酒吧内。2014年10月15日晚,谢某来到陈某的酒吧,借口喝茶,想开一间包厢吸毒,陈某事先知道谢某染有毒瘾,猜测其应该是想在包厢内吸毒,但碍于朋友情面,并没有马上戳穿谢某的想法,而是在手头稍闲时,进入包厢,劝阻正在用自带工具吸食冰毒的谢某。一番言语后,谢某并不听劝,陈某考虑到俩人多年的交情,觉得谢某在此吸毒也并未造成“任何影响”,便直接将门反锁后下楼……过了几天,谢某又来到陈某的酒吧,如法炮制地开始吸毒,陈某因生意忙就不再多予理会。2014年11月12日,公安机关根据线人举报得知谢某在陈某酒吧内吸毒,当场将二人抓获。
  归案后,谢某因吸毒被治安拘留十五日,而陈某则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条链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纵容一时害人害己 朋友义气共进班房
上一条信息:无理取闹寺中停棺 法院依法执行化纠纷 下一条信息:暴力讨债不可取 伤害他人终获刑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