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即将到来的12.4国家宪法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向社会传递保护尊重知识产权的价值理念。2023年11月29日上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30余人到庭旁听观摩。
伴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官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质证、辩论等环节依法有序开展。
公诉机关指控,邢某某、丁某等八名被告人受雇于邢某(另案处理),未经“北面”、“斐乐”、“始祖鸟”、“迪桑特”等商标权利人许可,通过购买无品牌的衣物制作假冒以上注册商标的服装并对外销售,各被告人分别负责销售、客服、配货、打包、贴标、修补、包装等工作。公诉机关认为,八名被告人明知邢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仍然听从邢某安排,对邢某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给予帮助,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庭审过程中,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愿意退出违法所得,表达了真诚悔过的决心,并表示已经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性,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不仅了解了法院审判流程,感受到了法律的庄重与威严,又学习了知识产权法相关知识,提升了自身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庭审观摩、走访企业等一系列活动,向全社会传播知识产权法治理念,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今后,将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让普法宣传走进人民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更深切的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芜湖经开区法院 陈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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