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昱林 保靖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保靖法院高度重视与党外干部培养工作,把选拔、使用、培养党外干部作为干部培养使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做到对党外干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权使用、发展上精心培养的原则,充分发挥了党外干部参政议政作用。 一是政治上充分信任。院党组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学习班、报告会,中心组学习、“党风党纪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都邀请党外领导干部参加,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参政议政作用,进一步搞好与党外领导干部的合作共事。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谈心制度。院党组成员积极主动与党外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帮助其解决困难和问题,鼓励其更好地在领导岗位上努力工作,发挥聪明才智。 二是工作上放权使用。更多地赋予党外干部实职权力,是新时代下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我院牢固树立“党内干部党外干部都是党的干部,党内人才党外人才都是党的人才”的观念,十分重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让其独挡一面,大胆开展工作,确保党外领导干部有职有权、有位有为。如宋梦阳同志在保靖县法院任副院长期间,先后分管执行局、行政庭、办公室工作,参与全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与其他党内领导干部一样有职有责有权,在宽松、信任的政治氛围中得到锻炼和考验,增长才干。 三是发展上精心培养。加强党外干部培养,根据党外干部的经历、专长,采取轮岗交流和铺设台阶的方式,有重点地加强实践锻炼。在干部的提拔中,对党内党外一视同仁,使得有学识、有能力的党外干部也能参与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有合适的岗位要给他们机会,让他们挑重担,多锻炼。如提拔非党干部何向阳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对德才兼备、工作政绩突出的优秀党外干部,及时发现、精心培养、积极推荐党外领导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如宋梦阳同志2001年2月任保靖法院副院长,2012年11月推荐其到保靖县人大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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