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7岁儿童在小区内骑车撞倒老人,谁担责?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延吉法院 发表时间:〖 2023/11/24 浏览人数:〖 34796

夏日阳光明媚
万物生机勃勃
悠闲遛弯的老人
和嬉戏玩耍的孩子
成为小区、街边的常见场景
然而家长们一个不留意
生性活泼好动的孩子就会脱离大人的视野闯下祸端
当骑车的孩子撞上散步的老人
谁来承担责任?
7岁的甜甜(化名)在小区骑车时将散步的75岁骆大娘(化名)撞倒在地,造成骆大娘摔伤致腿部粉碎性骨折。甜甜的监护人在支付了3万元医疗费用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骆大娘诉至法院要求甜甜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再支付7万余元。
法院受案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事故经过。甜甜的监护人认为,事发时骆大娘与另外两位老人在左侧并排通行,将小区道路大量占据,未给后方通行留有空间,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发当日,物业公司违规放行车辆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导致事故发生时小区道路变得狭窄,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应负部分责任。
承办法官调取查看了小区内的监控录像,逐帧分析研判,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依法向当事人阐明各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法院认为,甜甜在公共场所无监护人陪同下骑车,未与骆大娘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未采取减速、转向行驶等避让措施,将前方行走的骆大娘撞倒受伤,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事发地点为小区内人行道路,没有证据证明骆大娘及同行者散步超过一定的限度,进而影响正常通行和公共秩序,且骆大娘在散步时无法预见其后方的情况,所以骆大娘在本次事件中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另外,根据事故发生现场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停放的车辆左侧有足够的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空间,该汽车的停放亦不遮挡、影响驾驶视线,事故的发生与停放汽车的业主及物业公司的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官依法判决甜甜及监护人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再向骆大娘赔偿各项损失4.9万余元。判决后甜甜及监护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尽到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合法保护。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辨析透彻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如我在诉”解民忧 公正履职获锦旗
【能动履职】送法进社区 服务暖人心
号外!号外!速来查收新民事起诉状、答...
法官耐心调解为民解忧 情法相融彰显司...
全省首例!延吉法院轻微刑事案件“一站...
经验交流促提升 互学互鉴齐进步
延吉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
上一条信息:城固法院:因“能力不足”要求减少子女抚养费 法院驳 … 下一条信息:关于出借银行账户是否需对借款承担责任问题的认定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万企微信 IDC主机测评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