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11月21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来到大龙蔡溪岩下小学,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并进行法治理论授课。该校100余名师生通过现场旁听的方式直击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随着一声锤落,玉屏法院法官史勋仙在全校师生面前进行巡回审判,向师生们完整展示了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的庭审全貌,通过当场判决让孩子们在现场感受到法律的庄严肃穆,亲身实践相关的法律知识,令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案情回顾:2023年4月,被告人罗某某经与网友介绍,提供银行卡给他人转账,每天可获得1000元报酬,后其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拿给对方操作转账,并配合刷脸认证,罗某某提供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网络诈骗,关联到的被诈骗资金共16万余元,其获利5700元。
经依法审理,玉屏法院结合被告人罗某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释法。庭审结束后,岩下小学法治副校长、玉屏法院员额法官石珍荣以“防范电信诈骗,共筑平安校园”为主题,结合刚审理结束的案例,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校园欺凌等几方面,给旁听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参与庭审进校园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零距离体验“法庭庭审”,切身感受到了庄重威严与严谨公正的审判过程,在今后的学习中要引以为戒,不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下一步,玉屏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抓住青少年这个“重要群体”,扩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普法讲法内容,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进一步做深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不断加大校园普法力度,力争取得更显著的社会效果。
(玉屏法院 吴晓尧 王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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