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中,执行法官动真碰硬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张某某现场兑付借款2万元,并就剩余8万元借款约定偿还期限,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原本是一件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却因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而变得不普通。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张某某原系同村多年好友,2020年1月,被告陈某某、张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王某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后,王某某多次向陈某某、张某某催要欠款,均无结果。期间,原告王某某家人患重大疾病,巨额医药费导致其经济困难。万般无奈之下,原告王某某将被告陈某某、张某某夫妇诉至法院,汉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限被告陈某某、张某某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归还原告王某某借款10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某、张某某夫妇逾期仍不履行上述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陈某某系外省人,音讯不通,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汉台区人民法院通知另一被执行人张某某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文书时要求其及时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张某某认为钱是被执行人陈某某借的,还钱应该找陈某某,况且自己也没有能力还钱。执行法官多次向其释明,该笔债务系夫妻双方共债,任何一方都有履行义务,且履行不分主次、不分先后,但被执行人张某某仍拒不履行。 数次沟通无效后,11月6日,执行法官再次通知被执行人张某某到庭,被执行人张某某仍以上述理由搪塞,法院遂作出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在送医体检和公安信息采样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某迫于即将面临的司法拘留惩戒措施,主动联系亲朋筹款,2万元当场向申请人支付,并就剩余8万元约定了还款期限,取得了实在的执行效果。
王志栋 汉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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