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刘法官,我这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回来,刘法官简直帮了我们家大忙啊! ”2023年11月6日,张某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青天有鉴”的锦旗送至叶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表达对刘振涛法官的感激之情。 日前,张某与樊某夫妻俩签订门面房买卖合同书,以95万元的总价从樊某处购置3间门面房,后双方约定张某向樊某转账50万元的预付款即过户房产。可张某转账后,多次催促,樊某却未依约进行过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具状诉至法院。接到诉状后,刘法官先后与原被告进行联系,了解了事情的具体情况。在不断的沟通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樊某当庭返还张某预付款,张某提出撤诉。送锦旗时,张某连声感谢,“真是多亏了刘法官,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可以睡个好觉!”。 锦旗不仅凝聚着法院干警的责任与担当,更承载了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肯定和认可。今后叶县法院将继续践行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努力化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矛盾,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诚信、敬业、友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公民应该自觉遵循。如果违背了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诚信、不敬业、不友善产生法律后果,侵权者就可能要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代价。
张汕燕 叶县人民法院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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