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临武法院金江人民法庭联合金江镇派出所快速成功调解一起因牛吃果树苗引发的纠纷,及时把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 10月29日上午,金江镇衫木桥村的村民肖某某报警称,其柚子果园有一群牛在啃食果树苗,金江镇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及时采集了图片、视频证据,后了解到牛的主人是白合村村民曹某某。因涉及经济赔偿问题,双方分歧较大,金江镇派出所遂对接金江人民法庭,联合调解该纠纷。 10月31日,金江人民法庭法官召集了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原来,曹某某当天在清理牛栏里的牛粪,将三十多头牛放了出来,因无人看管,这群牛便跑到了肖某某家的柚子园,吃掉了一部分果树苗。但肖某某表示,曹某某家的牛啃食他家的果树并非一次两次,每次事情发生后曹某某不但不承认,态度也不好,要不是此次扣住了他家的一头牛,他也不会出面解决。 考虑到案情并不复杂,金江法庭法官及派出所民警以“法理与情理”交融的方式,从不同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背靠背”式调解沟通,曹某某了解到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自家牛群造成的损失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肖某某在法官对其经济损失进行细致分析以及了解到曹某某并非故意的情况下,主动降低索赔金额,力争尽快解决问题。 经过耐心劝导,曹某某对因自身疏忽造成牛群毁坏柚子树苗深表歉意。肖某某表示此次损失只需曹某某象征性赔偿,但需与曹某某签订协议,承诺今后加强对牛的管理,如若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临武县人民法院:骆美霖 审核: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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