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增强执行公信力和透明度,助推司法公正更加可视可感,10月28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孔垂军、赵静、郑磊,市政协委员王煜、王珂来到执行现场,共同监督见证执行,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参与司法程序、增进理解支持。
基本案情
原告信阳某装修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某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平桥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还款期限。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执行过程中,党组成员、副院长梅发友考虑到该案双方均为企业,要在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因案施策、因企施策、灵活执行,最大限度地为被执行企业留下生存空间。由于被执行公司有还款意愿,梅发友积极组织双方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张亮亮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相理解,一方面与申请人沟通,充分释法析理、陈明利害,让其认识到如果一味对被执行公司进行强制执行,对方将没有喘息机会,并且会使其陷入困境,无法尽快还清剩余款项;另一方面,告诫被执行公司,诚信是企业最强背书,向其阐释拒不执行将带来的不利影响,要求其尽快筹集资金偿还欠款。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和调处,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消除了彼此的隔阂,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公司当场履行10万元,并约定十日内支付剩余欠款16万余元。
随后,平桥法院与各位代表委员进行座谈。代表委员们结合亲身体验,畅谈感受和体会,纷纷表示通过参与此次执行行动,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院执行工作,切实感受到执行干警们的艰辛付出,同时对法院强力打击失信行为的执行措施与服务型司法理念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法院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梅发友副院长对代表委员监督见证执行表示由衷感谢。他表示,法院将认真记录落实各项意见建议,立足主责主业,全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在各位代表委员及群众的监督下,做好执法办案本职工作,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和期待。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联系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工作,是法院进一步巩固执行攻坚成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接下来,平桥法院将通过公众开放日,组织参观法院、见证执行、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拓展监督渠道,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陈嘉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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