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在中共二十届二中全会指出,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在新时代的反腐斗争上,我们要用好纪律这把“戒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作为戒尺,首先应该保证“力度相同”。 党章明确规定,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党是拥有49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96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每一个组织、每一名党员,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贡献大小,每名党员都应平等地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任何违反党纪的行为,都必然受到追究。坚决杜绝手持戒尺“倾斜一下、摇摆一下”,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充分体现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要求。
作为戒尺,也要保证效果。做到“严”字当头、落到“实”处,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强日常监督,增强纪律敬畏感、规矩存在感,使纪律和规矩真正在党员干部心中立起来、严起来。切实增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使“手中有戒尺”者心中有敬畏、行为有底线,从而保证“戒尺”打得正、打得好、打得疼。
所以,面对腐败,我们要用好纪律这把戒尺,坚决保证纪律的执行与落实,让纪律在每个干部的心中扎根,让领导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永远确保干部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人民政府 高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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