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央青 海北中院
海北中院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紧密结合,牢固确立司法为民“服务无限”的理念,找准司法为民的着力点,积极落实为民措施,努力践行能动司法,重视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上门为残疾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力所能及地解决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
2014年12月15日,我院受理上诉人严某某诉赵某某管辖权异议上诉一案后,向原审法院了解情况时得知,上诉人严某某双腿残疾,拄拐多年行动不便,遂向院领导反映情况,院领导指示上门为其服务,12月29日,我院干警赴西宁上门为当事人严某某提供相关法律,严某某对法官的不辞辛劳上门立案、关心群众生活困难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近年来,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在法院内增设针对设残疾人、弱势群体的特殊服务,开启残疾人、弱势群体绿色通道,优先立案、调处,减免部分诉讼费用,积极开展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关心、爱护、帮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