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健忠 林琳萍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12月26日,厦门大学法学院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字仪式在莆田中院举行,这标志着莆田市法院与高校交流合作,培养高素质法院人才工作正式启动。 厦门大学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的“法学实践教育基地”之一,拥有雄厚的教研力量和高端的学术水准,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与法学院共建,加强与法学院之间的良性互动合作,开展法官进修学习和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为法院审判人员培训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据了解,莆田法院将邀请厦大师生来法院做客,通过接收学生实习、观摩庭审、指导模拟法庭、提供案例教学、共建法治宣传和法律志愿服务平台等形式,支持厦门大学开展法学实践教学,加深学生对司法实务技能的学习和掌握。莆田法院将选派优秀法官接受厦门大学法学院的聘请担任兼职教师和研究生实习导师,同时,厦门大学法学院定期选派优秀专家、学者到莆田法院挂职锻炼。 签字仪式上,厦门大学法学院向莆田中院四名法官颁发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导师聘书,莆田中院为厦门大学法学院三位教授颁发法官教育培训教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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